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“展翅行动”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内人社办发〔2018〕134号)精神,经审核,以下31名人员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:2021年7月19日—2021年7月23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1年7月23日18:00之前以电话、电子邮箱或信函形式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反映。
电 话:0483—8187053 0483—8118066
电子邮箱:rcjypt@126.com
发布单位:高新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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