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新闻动态

疫情期间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

来源:高新区人保局、社保就业中心 时间:2021-11-05 作者:顾艳萍、李鑫蕊 浏览量:

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的发生,在疫情防控期间,按照“高频业务网上办、特殊业务延期办、紧急事项预约办、相关待遇不影响”的总体原则,切实做好各项社保业务经办工作。

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养老、工伤、遗属等待遇的核定,确保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。疫情防控期间,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待遇申领手续的,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补发待遇。

推行不见面、承诺制服务推进社保办事“不见面”服务,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,优化经办大厅对外服务流程,提升经办服务效能。积极通过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“网上办”蒙速办”平台、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引导网上、掌上办事服务,尽可能实现缴费业务网上办理,待遇申领业务预约办理,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线上查询。

切实做好经办大厅疫情防控工作。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、清洁工作,对经办大厅柜台、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进行了严格消毒。综柜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,确需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,对发现体温异常的,及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,协助其转运就诊,避免交叉感染。对确需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,按照“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、办理(咨询)业务不超过10分钟”的目标,合理调配窗口一线工作力量,优化服务流程。


分享到:

Copyright ©️ 2018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保局 版权所有 蒙ICP备2021002142号

地址: 电话(Tel):0483-8118066、0483-8187053 EMAIL:admin@admin.com

备案号:蒙ICP备2021002142号

技术支持: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

网站点击量:

用微信扫一扫